ISSN 0495-5331
CN 11-2043/P
首页
期刊简介
学术/行业动态
媒体关注
在线投稿
过刊浏览
编委会
专题策划
《地矿资讯》
科普天地
通知公告
联系我们
出版伦理
OA政策
投稿指南
文章摘要
.我国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变革历程[J].地质与勘探,2007,(2):49
我国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变革历程
DOI:
中文关键词
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 矿业权 矿产资源开采 矿产资源勘查 监督管理职能 国家保护 登记制度 发证制度
英文关键词
:
基金项目
:
摘要点击次数
:
1528
全文下载次数
:
1157
中文摘要
:
据报载,1986年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,首次提出了有关矿业权的条款和内容:“勘查矿产资源,必须依法登记,开采矿产资源,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。国家保护合法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。”同时,还规定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,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实行审批和发证制度,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,明确规定了各部门、地方的监督管理职能。
英文摘要
:
查看全文
查看/发表评论
下载PDF阅读器
关闭
您是第
25983659
位访问者
主管单位:中国钢铁工业协会
主办单位: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矿产资源研究院 中国地质学会
京ICP备07002137号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