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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三部门明确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央地方分成比[J].地质与勘探,2006,(5):33
三部门明确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央地方分成比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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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关键词: 采矿权 探矿权 收入 价款 中央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 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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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:
      财政部、国土资源部、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《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首次明确划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。省、市、县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。《通知》指出,自2006年9月1日起,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按固定比例进行分成,其中20%归中央所有,80%归地方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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